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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纪专题,亲属违规收礼党员干部违了哪些纪律?

发布时间:2025-04-08 15:03:57 人气:1827

亲属违规收礼,党员干部违反了哪些纪律?

     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

  关于党员干部对亲属违规收礼行为知情的认定。对于党员干部辩称对亲属违规收礼行为不知情,既不能一律推定为知情,也不能因党员干部否认就视为不知情。要根据证据状况,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予以判断。要综合亲属与送礼人交往情况、亲属一贯表现、亲属与党员干部关系和居住状况、亲属违规收礼前后党员干部对送礼人的态度变化等情况予以判断。比如,亲属违规收礼前,党员干部拒绝谋利;但亲属收礼后,党员干部积极谋利的,如没有合理解释,党员干部通常是知情的。

       准确把握情节轻重和不作违纪认定的情形。对违规收礼行为的处理,《条例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、第九十七条、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条款规定了情节轻重的要件。情节轻重把握的因素主要有:礼品价值大小或礼金多少、收受次数、收受对象数量、持续时间、是被动收受还是主动索要等。此外,如党员干部在知道亲属违规收礼后,要求亲属立即退还,且亲属确已及时退还,鉴于党员干部没有收礼的故意,在未造成不良影响等后果情况下,对党员干部本人可不作违纪认定。

  关于违纪所得的收缴。有观点认为,对亲属违规收礼行为,虽然特定情形下能够追究党员干部的违纪责任,但毕竟是亲属控制、占有了礼品礼金,应当动员亲属交出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,而不宜直接向党员干部本人收缴。虽然亲属违规收礼,但收礼系基于党员干部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,且实践中,党员干部与亲属的财产混同,不少礼品礼金用于家庭消费。综上,从行为的违规性、党员干部对亲属违规收礼的责任以及财产混同的常态,无论党员干部对亲属违规收礼行为是否知情,只要党员干部对亲属违规收礼行为应当承担党纪责任,党员干部本人就负有上交亲属收受礼品礼金的义务,纪检监察机关可向党员干部本人收缴。

  注意处理的全面性。对党员干部的亲属违规收礼行为,既要处理党员干部,也要处理亲属。其中,亲属系党员的,如党员干部对亲属收礼行为知情,亲属与党员干部涉嫌共同违规收礼,依据《条例》第九十七条处理;如党员干部对亲属收礼行为不知情,对亲属可依据《条例》第一百二十一条处理;如亲属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等犯罪的,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还应依据《条例》第二十九条处理。亲属系公职人员的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、第三十四条第一款、第四十一条(其他违法行为)等规定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(上述内容部分摘录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)来源:夏真念律师  真念研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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